1。有人说“绳艺束缚不要求游戏参加人之间一定要有性行为”“绳艺束缚 能够允许有性行为。但这只是游戏的延续,不是游戏的必要条件。”总而言之,有绳艺束缚行为不一定就非有性行为不可。错!原因很简单,因为绳艺束缚本身就是性行为的极端表现方式,不但不可分,而且能够说没有性就没有绳艺束缚!李银河也犯过同样的错误认为绳艺束缚和性爱可分离,其实是混淆了“做爱”和“性爱”的概念。由于种种顾虑或其他原因,单纯绳艺束缚而不做爱的情况的确存在,但不“做爱”不等于没有‘性行为”。难道我们和石头/木头以及其他一切不含“性爱”成分东西都能够绳艺束缚吗?显然不可能,相反在我们寻求绳艺束缚对象的时候就已经注入了“性爱”的成分。没有这种成分,绳艺束缚就不存在了绳艺束缚论坛。
有人曾经问过我“单纯的捆绑,鞭打就能使一些人达到高潮,连身体的接触都没有,你又如何解释说这和性爱有关?”其实,他所说的也是性爱的一种方式—“意淫”。意淫同样也是性爱的表现形式之一。他所说的那些被捆绑,被鞭打的人,如果换成是强盗或仇人对之捆绑和鞭打,他还能兴奋吗?所以他/她的兴奋,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对他/她施虐的人为其提供了意淫的空间。我的朋友mohoraga在其《mohoraga先生的理论》里举过这样一个例子“一个真正的受虐狂如果无意中被车门夹了手指,他也绝不会喜欢那种疼痛的。”
2。大多数人,认为绳艺束缚只是个游戏。这点我不反对,但不全面。李银河等学术派认为绳艺束缚是一种游戏,所以她说“绳艺束缚中,看上去是主人控制奴隶,其实是奴隶的承受力在控制主人。”却没有进一步认识到从单次性虐来看是这样,但从一系列性虐过程来看却是主人通过不断加深奴隶的承受力而反过来控制奴隶。所以绳艺束缚从大方向分有“游戏论”和“非游戏论”两种。
我就从不允许我的奴隶把绳艺束缚当游戏,我们的原则是“主人能够是朋友一样的主人,但绝不是主人一样的朋友。”所以她们不仅在性方面,而且在生活中的各方各面都对主人忠心耿耿,无微不至。这样的奴隶,主人是她们的精神支柱,一一言一行都是她梦寐以求的,所有的BD绳艺束缚随手拈来,哪怕是一个细小的言行都会让她惴惴不安或欣喜若狂。可想而知,其在绳艺束缚行为中所能达到的境界,不是游戏论所能达到。所谓“止于至善,化于无形”就必须达到这境界。有人担心奴隶们这样会失去自我,其实结果恰恰相反。我们互相关心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何况有位同好说得对:所谓一个人的“自由”,就是指这样一种状态:在一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下,一个个体的人能够把他(她)的人性发挥到他(她)所能够发挥到的极至。只有处于这样的状态下的人, 才能说是自由的。否则,无论他(她)表面上看起来有多么“自由”, 实际上,他(她)的内心是不自由的。你能说压抑了自身人性欲望的人是自由的吗?
再说,如果认为绳艺束缚是个游戏,那么一个奴隶就能够同多个主人“游戏”。请问这能还叫奴隶吗?奴隶对主人就是要忠心不二,以主人的快乐为快乐。我有个女王朋友,她认为真正“做”过,而且还保持联络方式的就是“奴隶”。她有个奴隶见过许多女王,而且都“做”过。当时我就笑了,我问她“那还叫奴隶吗?那叫游戏伙伴!”
我常对我的奴隶说“除了绳艺束缚和主人在心目中的地位不能开玩笑,其他什么玩笑都能够开。”所以她们不但对我很好,而且奴隶和奴隶相互间的关系也很融洽,就象一个大家庭一样,甚至老合起来“欺负”我。朋友们常不理解为什么,小到生活琐事,大到为人处世,她们会敢七嘴八舌来“管”着主人。其实,这恰恰是我们幸福甜蜜的一面(前提是我没发脾气)。
想要玩游戏式的绳艺束缚,其实就象找寻“一夜情”一样容易,只要的自身条件尚可,(男者英俊小贤,女者貌美开放),还不容易?但两种境界,显然不可同日而语。真正的奴隶对主人的关心甚至远超对自己的关心,如果主人受了什么委屈,或者生病了,她们会比自己受伤害还难过。我的奴隶甚至都已经商量着,等老了以后要从四面八方搬到我居住的城市一起住。这种感情,又岂是“游戏”二字所能概括?
当然我要求“非游戏论”,不等于就反对“游戏论”。要正视的现实是,大多数人还处于“游戏论”的思想阶段。这是随缘的事不必要强求,而应该求同存异。差别仅仅在于追求何种境界。